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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

文章来源: 工商代办发表时间:2014-05-06 15:20

  现将杏仁油、葡萄籽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:
  杏仁油、葡萄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,适用13%增值税税率。
  本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。
  

国家税务总局

2014年4月11日

  链接:相关政策解读

发布日期:2014年04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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