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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西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

文章来源: 未知发表时间:2016-02-14 08:00

2016年西藏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及流程

  职工有以下景象之一的,可以请求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:

  (一)离休、退休的

  (二)与单位消除(终止)休息(人事)联系,并完全或部

  (三)与单位消除(终止)休息(人事)联系,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从头就业的

  (四)因企业转制,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设的

  (五)退职期间被判处科罚,并与地点单位消除(终止)劳

  (六)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消除(终止)休息(人事)联系的。

 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治理核心提出提取请求:职工持《住房公积金支取请求书》和《住房公积金支取书》向住房公积金治理核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求,同时提交相干证实资料。

  审查办理: 住房公积金治理核心接离职工提取请求后,审核相干证实资料。对提取前提及所附资料有疑问的,可以进行复核。住房公积金治理核心在受理职工提取请求之日起3个任务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许禁绝提取的决议,并告诉请求人。关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按规则操持提取支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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